我們來看《創世記》二十二章十七至十八節,這是耶和華神說的又一段話,他對亞伯拉罕說:「論福,我必賜大福給你;論子孫,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,如同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。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,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,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。」耶和華神對亞伯拉罕多次祝福,要讓他的子孫多起來,多到什麼程度呢?就如經文上說的「如同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」。這就是說,神要賜給亞伯拉罕的子孫後代如同天上的星、如同海邊的沙一樣多。這種說法只是一種形象的說法,通過神這一形象的表達,不難看出,神將賜給亞伯拉罕的後代不是一個兩個,不是成千上萬,而是多到不計其數,多到成為眾國,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要做多國的父。多到這個程度那是取決於人還是取決於神呢?人有多少後代人能控制得了嗎?人能說了算嗎?別說是「如同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」一樣多,就是有幾個,人都說了不算。誰不想自己的子孫多如星呢?只可惜事與願違,人無論有多大能耐、多高本領都不能說了算,誰也不能超越神的命定。神讓你有多少你就有多少;神讓你少,你就得不著太多;神讓你多,你嫌多也不行。是不是這樣?這些都是神說了算,由不得人自己!人都在神的主宰之下,誰都不例外!
神說「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」,這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,這約如同「彩虹之約」一樣將會得到永久的成就,同時也是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。這樣的應許只有神有資格有能力去兌現,無論人是否相信,無論人是否接受,也無論人如何看待、如何對待神所給的應許,然而這一切都將按著神話中所說的一點不差地得以應驗。神的話不會因著人的意志或人的觀念的改變而改變,他不會受任何人、事、物的改變而改變,萬物廢去,神的話也不會廢去。相反,萬物廢去的那一日,也正是神的話得以完全應驗的那一日,因為他是造物主,他有造物主的權柄,他有造物主的能力,他掌管萬有,掌管一切的生命力,他能使無變有,使有變無,他掌管一切生與死的轉換,所以讓人的子孫多起來,在神來看是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事了。儘管對這件事人聽起來就像是天方夜譚,聽起來就像是童話故事,但是在神來看,神定意要作的、神應許給人的事不是天方夜譚,也不是童話故事,而是神已看到的事實,它必將被成就。這個你們有沒有體會?事實證明了亞伯拉罕的後裔多不多?多到什麼程度呢?是不是神話中所說的「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」一樣?是不是遍及各國各方,遍及世界各地?這個事實是因著什麼成就的呢?是不是因著神話語的權柄成就的呢?在神說話之後的幾百年或者幾千年期間,神的話語在持續得以應驗,不斷地得以成為事實,這就是神話語的威力,是神權柄的證實。當初神創造萬有的時候,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,這是很快發生的事,是在短時間內應驗的事,這些事的成就與應驗沒有時間差,是立竿見影的事。同樣都是神權柄的彰顯,而在神賜福亞伯拉罕一事上,讓人看到了神權柄的另一方面實質,也讓人看到了造物主權柄的不可估量,更讓人見識到了造物主權柄更實際、更精湛的一面。